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绪论:什么是“戏剧”?什么是“中国戏剧史”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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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世纪50年代,任二北发表《戏曲、戏弄与戏象》一文,批评王国维把中国戏剧的名称认定为“戏曲”,“把戏剧局限在戏曲上,把剧本局限在辞章里”,“掩盖了汉唐的戏剧,使我国戏剧史上是非不明”,“否定无数古剧与无限的地方戏”,“希望海内戏剧史家正视这个问题”,把“戏象”、“戏弄”、“戏曲”所包括的“戏剧与具有戏剧素质”的技艺,都包括在中国戏剧史的研究范围之中。 任二北《戏曲、戏弄与戏象》,《戏剧论丛》,1957年第1辑。按:任中敏(1897—1991)名讷,字中敏,后以字行,别号二北、半塘。本文引任文均以发表时署名为准。原版阅读
此文一出,立即引起反响。文众撰《也谈戏曲、戏弄与戏象》,黄芝冈撰《什么是戏曲?什么是中国戏曲史?》,针锋相对地予以反驳。二文不约而同地指出:任氏过分纠缠于名词术语是不妥当的,事实上,“戏曲”这个术语,从元代开始使用,已经逐渐演变成汉民族戏剧的代名词;而王国维的著作,也并没有忽略“戏曲”之外的诸多“古剧”样式。任氏遂撰《几点简单说明》,对文、黄二文予以回应,承认“戏曲”二字“毫无不妥”,只是在古剧中不能取代“戏剧”二字,并强调:我反对的仅仅是王国维所说的“真戏剧必与戏曲相表里”这十个字而已。 文众《也谈戏曲、戏弄与戏象》,黄芝冈《什么是戏曲?什么是中国戏曲史?》,任二北《几点简单说明》,均载《戏剧论丛》,1957年第2辑。原版阅读
紧接着,欧阳予倩撰《怎样才是戏剧》一文,开门见山地提出了“戏剧”、“必须具备”的几个“条件”:原版阅读
第一,要有一个以上的人物,要有完整的故事,有矛盾冲突,能说明人与人的关系;第二,用人来表演——通过贯串的动作和语言(包括朗诵歌唱对话);第三,在一定的地方、一定的时间内演给观众看;第四,戏剧是根据以上三项条件在舞台上表演的集体艺术;第五,戏剧是综合艺术(戏剧艺术刚一形成就是带综合性的,由简单趋于复杂);第六,戏剧是可以保留下来反复演出的。 欧阳予倩《怎样才是戏剧》,《戏剧论丛》,1957年第4辑。原版阅读
欧阳氏此文看似与任氏对王国维的发难无关,但其观点显然是倾向王国维的。他所罗列的“戏剧”条件及文中所云“中国戏剧产生的年代是比较晚的,到宋朝的杂剧和南戏,戏剧才有比较完整的形式”,正与王国维所提出的“真戏剧必与戏曲相表里”庶几相同。不过,此文始终使用“戏剧”而避免使用“戏曲”,或许是受了任文的启示。原版阅读
当年参与讨论的,还有李啸仓、余从、赵斐三人合撰的《谈关于中国戏曲史研究的几个问题》。不仅论文标题赫然使用“戏曲”,而且文中明确反对任氏的意见,大体认同王国维的论断。 李啸仓、余从、赵斐《谈关于中国戏曲史研究的几个问题》,《戏曲研究》,1958年第2期。不过文中也表露出将戏剧的“形成”与“成熟”相混的倾向,这一点下文再论。原版阅读
1958年《唐戏弄》出版,任氏再次强调:“夫科白戏或话剧,不得谓之非戏剧;不用套曲,不等于无戏曲;剧本不传,不等于无剧本;无剧本,不等于无戏剧。” 任半塘《唐戏弄》,上海古籍出版社,1984年版,第67页。《唐戏弄》材料弘富,分析缜密,在学术界影响甚巨,然而任氏对王国维的责难,响应者寥寥,只要看“文革”后出版的两部影响较大的戏剧史著作依然以“戏曲史”为书名就足以证明。 这两部书指的是张庚、郭汉城主编的《中国戏曲通史》(中国戏剧出版社,1980年版)和周贻白的《中国戏曲发展史纲要》(上海古籍出版社,1979年版)。按周贻白以前的著作,均以“戏剧史”为书名,唯最后一部《纲要》例外。其哲嗣周华斌先生解释此事说:“这部《纲要》不再称‘戏剧’,改称‘戏曲’,其中有它的客观原因,按60年代的文艺环境,‘戏曲’一词已经不再是王国维所定义的、用于戏剧性表演的‘曲’体和文本。它业已成为中国传统戏剧的代名词,而且包含有数百个声腔剧种。”(《中国戏剧史长编再版序》)原版阅读
1983年,任氏针对这一现象再次发难,称自己是“原告”,王国维是“被告”,周贻白和张庚等是“被告的同案人”,是“避开‘戏剧’,而靠拢滥用‘戏曲’的人”。并感慨道:“这里虽仅仅一个字的异同,却有其思想根源存在。天下滔滔皆是,这一个世纪内也难改正过来了,实在遗憾!”任氏还提出陆羽为“唐戏第一大宗师”,《优孟衣冠》是一出戏,并很可能已“达到‘健全戏剧’的一步”。 任中敏《对王国维戏曲理论的简评》,《扬州师院学报》,1983年第1期。此论甫一发表,便再次遭到反驳。柏玉川撰《读〈对王国维戏曲理论的简评〉》,指出王国维将“戏剧”和“戏曲”兼用,“戏剧”用作“大范围”,凡汉代百戏、唐宋参军戏、歌舞戏等皆是,而使用“戏曲”则“基于他对传统戏剧特点的认识”,即“以歌舞为重要艺术因素的特点”。 柏玉川《读〈对王国维戏曲理论的简评〉》,《扬州师院学报》,1983年第2期。对于柏文,任氏在回应文章中基本上未作答复,只说“有待在《扬州师院学报》上展开争鸣”。 任中敏《漫谈答柏君》,《扬州师院学报》,1983年第2期。然而,相关“争鸣”未见在《扬州师院学报》“展开”,倒是稍后叶长海在《光明日报》上发表《“戏曲”辨》一文,呼应了任、柏的对话,并再次引发关于“戏剧”、“戏曲”的讨论。原版阅读
叶文指出,王国维笔下的“戏剧”和“戏曲”是两个并列的概念,前者指表演艺术,后者指剧本文学。 叶长海《“戏曲”辨》,《光明日报》,1983年8月30日。叶氏后来的《戏曲考》,在坚持原来意见的基础上提出:“今天,‘戏曲’已经成为中国传统戏剧文化的通称。从时间上看,包括南戏、杂剧、传奇直至花部等所有古代及近现代传统戏剧;从空间上看,则涵盖昆剧、京剧以及所有地方戏总计三百多个剧种。” 叶长海《戏曲考》,《曲学与戏剧学》,学林出版社,1999年版,第41页。这种说法,与《中国大百科全书·戏曲曲艺》(中国大百科出版社,1983)卷前《中国戏曲》一文(署名张庚)相近。详见后文。原版阅读
张辰《也谈“戏剧”与“戏曲”两个概念之区分》则认为:在中国戏剧史研究的发端期,“草创维艰,他(指王国维)对‘戏剧’、‘戏曲’两个概念的规范是不严格的,缺乏应有的确定性;对两者的关系,认识也比较朦胧”。 张辰《也谈“戏剧”与“戏曲”两个概念之区分》,《光明日报》,1984年1月31日。陈多大致赞同这一意见,并补充说:王国维笔下的“戏曲”并非纯是文学概念,“以歌舞演故事”就是一个表演艺术概念,但王氏主要是把宋元乃至此前的古剧当作文学去研究的。因此,有必要重新建构一部以表演艺术为中心的中国戏剧史。 陈多《戏史何以需辨》,《戏史辨》第1辑,中国戏剧出版社,1999年版,第6页。原版阅读
与此同时,洛地撰《戏剧——戏弄、戏文、戏曲》一文,提出王国维所说的“戏曲”,指的是“戏中之曲”,而并非如《中国大百科全书·戏曲曲艺》卷前《中国戏曲》一文所说是“中国传统戏剧文化的通称”。 洛地《戏剧——戏弄、戏文、戏曲》,《戏史辨》第1辑,第63页。稍后,洛氏又明确指出:在全国范围内,以戏曲作为中国戏剧的通称是1949年以后的事,“是行政行为影响所致”,“在多方面产生了副作用”。 洛地《我国戏剧被称为“戏曲”的征问》,《戏史辨》第2辑,中国戏剧出版社,2001年版,第1~5页。原版阅读
李简认为,王国维对“戏曲”一词的运用,“很可能受到日本学界的影响”。在王国维笔下,“‘戏剧’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,包括成熟的戏剧和多种与舞台有关的演出形式”。“戏曲”主要用来指“真戏剧”、“可以演出的成熟戏剧”。 李简《也说“戏剧”与“戏曲”——读王国维戏曲论著札记》,《殷都学刊》,2001年第2期。原版阅读
正当有关“戏剧”与“戏曲”的争论进行得如火如荼的时候,又一部以“戏曲”为书名的戏剧史著作出版了。 廖奔、刘彦君《中国戏曲发展史》,山西教育出版社,2000年10月版。这可真应了任先生的预言:把“戏剧”称为“戏曲”,这一个世纪内也难改正过来了!原版阅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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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么,究竟什么是“戏剧”,什么是“戏曲”?二者的区别何在呢?原版阅读
我们认为,“戏剧”的定义应当是:“演员扮演角色,在舞台上当众表演故事情节的一种艺术。” 《辞海·艺术分册》,上海辞书出版社,1980年版,第80页。而“戏曲”则是戏剧的一个品种,是我国戏剧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,是我国戏剧的成熟形态。所以,关于“戏剧”与“戏曲”的名实之争,实际上牵涉到戏剧的本质、戏曲的特征以及中国戏剧史的发展阶段问题。关于“戏剧”的本质和“戏曲”的特征,笔者以往的论述可以参考 参见拙文《试论戏剧的本质与中国戏曲的特色》,《古代文学研究集刊》,南方出版社,1999年版;《后戏剧时代的中国古代戏剧形态研究》,《文艺研究》,2008年第1期。,此处不拟赘言,还是先回到任氏对王国维的责难。原版阅读
重新检讨任氏对王国维的批评,便不难发现,二者的戏剧观其实惊人地相似,他们都主张戏剧的本质是角色扮演。任氏说:“扮演某人、或某种人、或某种物之故事,以成戏剧,曰‘弄’。” 任半塘《唐戏弄》,上海古籍出版社,1984年版,第7页。可以理解,“以角色扮演故事”就是任氏心目中的“戏剧”。任氏还对“戏剧”以及“中国戏剧史”的外延作了如下描述:原版阅读
要让有无剧本流传的,有无剧目流传的,科白为主的,歌舞为主的,早期混在角觝、百戏、杂技之中的,后来混在散乐、普通俳优、普通歌舞,甚至混在队舞或舞队之中的戏剧与具有戏剧质素的技艺,不分上古、中古、近古所有,都能在一律平等的机会中,得着恰当的安排,显得是则是,非则非,不偏不倚,真正的解决了我国戏剧史的问题。 任二北《戏曲、戏弄与戏象》,《戏剧论丛》,1957年第1辑。原版阅读
王国维又如何主张呢?在《宋元戏曲史》中,除偶有疏失之外,王氏已大体自觉地区分和使用“戏曲”与“戏剧”这两个不同的概念,并不像任氏所说是滥用“戏曲”。在王国维看来,“戏剧”是一个包括“戏曲”在内的大概念,而剧本或有剧本(即有曲)的“戏剧”就是“戏曲”。五代之前有戏剧无剧本,故云“上古至五代之戏剧”;宋元戏剧有剧本(即有曲),故既可谓之“戏剧”,亦可谓之“戏曲”。他说:原版阅读
后代之戏剧,必合言语、动作、歌唱,以演一故事,而后戏剧之意义始全。故真戏剧必与戏曲相表里。 王国维《宋元戏曲史》,引自马美信《宋元戏曲史疏证》,复旦大学出版社,2004年版,第213页。本书引王国维文,除特别注出者外,均引自《疏证》,以下不一一出注。原版阅读
在王国维这里,“戏曲”既是一个文学概念——剧本,又并非纯粹是文学概念——“以歌舞演故事”(《戏曲考原》)。正是从这个戏曲定义出发,他才以较大篇幅考述自巫、优以下,宋元以前戏剧发展的漫长历史,《宋元戏曲史·余论》谓:原版阅读
我国戏剧,汉魏以来,与百戏合,至唐而分为歌舞戏及滑稽戏二种。宋时滑稽戏尤盛,又渐藉歌舞以缘饰故事。于是向之歌舞戏,不以歌舞为主,而以故事为主,至元杂剧出而体制遂定。南戏出而变化更多,于是我国始有纯粹之戏曲。原版阅读
这里不仅粗略地描绘出我国戏剧发展的总体脉络,也再次强调了“藉歌舞以缘饰故事”的戏剧本质。看来,王国维的戏剧观念,与任氏的主张并无根本上的不同。然而,观念大体相同的两个人,从同一个“内涵”出发,却寻找到了完全不同的“外延”。王国维认为,中国戏剧有一个从不成熟向成熟的发展过程,以宋元戏曲的出现为标志,中国戏剧成熟了。这就是“真戏剧必与戏曲相表里”的实际含义。所谓“真戏剧”就是成熟的戏剧,与其相对的不是“假”戏剧,而是不够成熟的戏剧,用王国维的话就是“非尽纯正之剧”。任氏明确反对这一观点,认为先秦的《优孟衣冠》已经是戏剧。后来,陈多也持相同看法。 陈多《戏史何以需辨》,《戏史辨》第1辑,第8页。闻一多、陈多等还曾提出《九歌》乃至《诗经》中的《关雎》、《击鼓》等都是歌舞剧。 参见陈多、谢明《先秦古剧考略》,《戏剧艺术》,1978年第2期。于是,我们现在必须面对第二个问题:什么是中国戏剧史?中国戏剧究竟有没有一个发展、嬗变乃至逐渐走向成熟的过程?原版阅读
毋庸置疑,中国戏剧史就是中国戏剧的历史。而对于什么是“历史”——这个令历史学家难以回答的问题,我们首先认同一种简略而直观的答案:所谓“历史”应当是一个时间概念。某一事物的历史,指的是它在时间上已经逝去的那一段。中国戏剧史指的就是中国戏剧自古及今,发生、发展、演变的全过程。然而,人类学家的研究表明,人类的历史并非仅仅以历时性的直线形态发展,某些蒙昧部族的今天,或许就是我们的昨天和前天。中国戏剧的历史也一样。在一个幅员广袤的国度里,形形色色的戏剧形态,或许正蕴含着戏剧从幼年到成熟的各个阶段。所以,中国戏剧史不仅具有历时性,而且还有共时性。把二者结合起来,方能最大限度地接近中国戏剧史的真相。王国维的贡献,就在于他把宋元及以前的中国戏剧史作了大致准确的历时性考述。而其局限,就在于他对共时性材料的缺乏认识和对表演艺术的相对漠视(详见后文)。原版阅读
王国维说:“古剧者,非尽纯正之剧。”(《宋元戏曲史》)在谈及《兰陵王》、《踏谣娘》等剧目时他又说:“顾其事至简,与其谓之戏,不若谓之舞之为当也。”这里的表述有问题,即便是不纯正、不成熟的剧也是剧,不是舞。不过,“其事至简”的说法,则与亚里士多德悲剧定义中的“有一定长度”相合。在谈到宋杂剧、金院本时,王氏说:“然宋、金演剧之结构,虽略如上,而其本则无一存,故当日已有代言体之戏曲否,已不可知。”他又说:“元杂剧于科白中叙事,而曲文全为代言。虽宋金时或当已有代言体之戏曲,而就现存者言之,则断自元剧始,不可谓非戏曲上之一大进步也。此二者之进步,一属形式,一属材质,二者兼备,而后我中国之真戏曲出焉。”王氏当时未及目睹《张协状元》等早期南戏剧本,能够做出这样的判断,堪称卓识。此处所谓“形式”,指的就是“科白中叙事”,与“以歌舞演故事”相吻合;所谓“材质”,就是指代言体的曲文,即剧本。在王国维看来,用曲(剧本)来上演有一定长度的故事,便是“真戏曲”亦即“真戏剧”,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成熟的戏剧。原版阅读
显然,《宋元戏曲史》致力于从纵向历时性地描述宋元及以前戏剧发展、成熟的历史。因此,我们认为,“真戏剧必与戏曲相表里”——这一提法以两种不同的戏剧形态为依据,大致准确地划分出了我国戏剧发展的两个阶段,贯穿了一条“史”的观念与“史”的线索。当然,严格说来,还应当补充:从纵的方面讲,中国戏剧源于巫和巫术,到汉代已经形成以角色扮演为特征的戏剧,宋元则全面臻于成熟和定型。这样,《东海黄公》、《兰陵王》、《踏谣娘》等古剧的性质也就不难认定。原版阅读
前文提到,李啸仓等三人基本认同王国维的意见,他们在文中提出:宋代歌舞、杂剧,乃至《东海黄公》等,“只能是‘猿人’”。 李啸仓、余从、赵斐《谈关于中国戏曲史研究的几个问题》,《戏曲研究》,1958年第2期。下文引李啸仓等人文出处相同,不再出注。受其启发,我们把汉代以前萌芽期的前戏剧形态比做“类人猿”,把汉代以后扮演故事的小戏比做“婴孩”,把宋元南戏、宋金杂剧比做“成人”,借以澄清中国戏剧史研究中一些有代表性的模糊认识。原版阅读
李啸仓等人注意到了“类人猿”与“人”的区别,却忽略了“婴孩”与“成人”的区别。他们说:“南戏是可以被看作我国戏曲形成的开始的。”又说:南戏“是一种比较成熟的戏曲样式”。把“形成”与“成熟”相混,是李氏三人与王国维的最大不同。按照这个说法,我国戏剧一“形成”就“成熟”。这显然是不合逻辑的。欧阳予倩犯了相近的毛病,他说:“中国戏剧产生的年代是比较晚的,到宋朝的杂剧和南戏,戏剧才有比较完整的形式。” 欧阳予倩《怎样才是戏剧》,《戏剧论丛》,1957年第4辑。同样是一“产生”就有了“完整的形式”。这种概念使用上的随意性,直到20世纪80年代以后依然存在,乃至造成了“关公战秦琼”式的混乱。据此可以判断,前文所引欧阳氏为戏剧所定下的几个条件,是成熟戏剧样式的标准,亦即“成人”的标准,用不到“婴孩”身上。原版阅读
周贻白因出版《中国戏曲发展史纲要》而受到任中敏的责难,但他以往的著作,标题大都称“戏剧”而不称“戏曲”。他的论文《中国戏剧的起源和发展》与任氏批评王国维的文章同时发表,文中说:“戏剧的本质如果是为了表达某项意义而装扮人物来做一种故事表演,则远在两汉时代的民间,已早具有《东海黄公》这个基础。”《东海黄公》是“中国戏剧形成的起点”。然而他又说:“中国戏剧的产生,应当是以此(指《东海黄公》)作为起源。” 周贻白《中国戏剧的起源和发展》,《戏剧论丛》,1957年第1辑。这显然是把“形成”和“起源”搞混了,也就是未能将“类人猿”与“婴孩”加以区分。原版阅读
相比之下,任中敏则是把“类人猿”、“婴孩”与“成人”看成完全同样的东西,所以才会把戏剧的外延界定得过于宽泛。照我们看来,并非所有“角色扮演”都是戏剧。世间的角色扮演行为可分为五类,即:自然角色扮演、社会角色扮演、游戏角色扮演、仪式角色扮演和戏剧角色扮演。《优孟衣冠》中优孟假扮孙叔敖的行为从本质上看属于社会角色扮演,他欺骗的不是观众,而是另一个社会角色楚王。这样的事情每天都在发生,例如侦察兵假扮“鬼子”深入敌后,小偷冒充警察进行行窃等等,都不是戏剧。 关于五种“角色扮演”行为的分析,详参康保成《试论戏剧的本质与中国戏曲的特色》,《古代文学研究集刊》,南方出版社,1999年版。原版阅读
需要强调,所谓“类人猿”、“婴孩”与“成人”的界定,只能基于今人的戏剧观念和戏剧标准。闻一多曾经提出,两千年前楚人欣赏《九歌》“是在祭坛前观剧——一种雏形的歌舞剧”。 闻一多《九歌古歌舞剧悬解》,《闻一多全集》(一),上海开明书店,1948年版,第277页。我们则认为,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,毋宁把楚国的《九歌》表演看成是一种仪式性的角色扮演行为,还不能算是戏剧。原版阅读
下面要讨论的问题是,既然没有剧本可以有戏剧,那么为什么说直到有了剧本,中国戏剧才成熟了呢?已故戏剧史家陈多对这个问题质疑最多。 参陈多《戏剧形成期研究方法的点滴思考》,《剧史新说》,(台北)学海出版社,1994年版,第4~32页。又见《戏史何以需辨》。原版阅读
关于剧本与戏剧的关系,中外古今许多戏剧理论家、实践家都进行过探讨。有两个众所周知的重要命题,其一是“剧本为一剧之本”,其二是“角色扮演是戏剧的灵魂”。表面看来,这两个命题相互矛盾,形成了一对悖论。而我们认为,这一“悖论”可以用戏剧发展的阶段性予以解释。简言之,剧本不是戏剧形成的必要条件,但成熟的戏剧一般都离不开剧本。亚里士多德的戏剧理论存于他的《诗学》中,最能说明古希腊戏剧对于文学的依赖关系。诞生于公元1世纪前后的印度梵剧也有剧本。中国文化的特质,规定剧本——即“曲”在戏剧从形成到成熟的过程中必然发挥决定性作用。原版阅读
中国戏剧从汉代初步形成,经历了长时间的发展,都未能走出即兴演出滑稽小戏的阶段。到宋金之交,民间俗曲完成了向文人曲的过渡,新兴的曲开始登上历史舞台。曲与词相比,除平仄、押韵更自由外,便是另有套数。套数比之小令,衬字添加更普遍,白话、散文化的倾向明显,又擅于叙事,最适合插入宾白与“戏”结合歌唱。于是,“戏”终于找到了最合适的载体。“戏”与“曲”的结合,诞生出了一个“混血儿”——戏曲。从此,中国戏剧宣告定型,世界戏剧宝库增添了一个新品种。原版阅读
“曲”——即剧本在元杂剧中的重要地位,造成了多方面的后果,而首先就是戏剧的被理解与被认同。原版阅读
本来,曲较词更为俚俗,社会地位也更低,但它仍旧是抒情性质的韵文,本质上是诗、词的变体。诗变而为词,词变而为曲。这个看法,胡应麟、王世贞、臧晋叔、李玉、王国维等许多人都讲过。因此,曲也可以向上攀附,明明是南曲北曲,却偏偏要称为南词北词。于是,元初一些名公,如刘秉忠、杜仁杰、杨果、姚燧、卢挚、冯子振、贯云石等,欣然入于曲家而不以为耻。于是,曲在当时一些文人眼里,直可与诗文并重。元周德清《中原音韵序》称:原版阅读
乐府之盛、之备、之难,莫如今时。其盛,则自缙绅及闾阎歌咏者众。其备,则自关、郑、白、马一新制作,韵共守自然之音,字能通天下之语,字畅语俊,韵促音调。观其所述,曰忠、曰孝,有补于世。其难,则有六字三韵,“忽听、一声、猛惊”是也。 周德清《中原音韵》,《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》(一),中国戏剧出版社,1959年版,第175页。本文引《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》均用同一版本。原版阅读
“忽听一声猛惊”乃《西厢记》中语。可见,正是因为有了关、郑、白、马等一批作家,正是因为有了《西厢记》这样优秀的作品,戏剧才前所未有的受到“自缙绅及闾阎歌咏者”的共同尊崇。这既是戏剧成熟的条件,也是戏剧成熟的标志。原版阅读
从戏剧形态上讲,剧本的出现,终于使我国戏剧摆脱情节“至简”和难以重复上演的即兴演出阶段。明末王骥德《曲律》指出:原版阅读
古之优人,第以谐谑滑稽供人主喜笑,未有并曲与白而歌舞登场,如今之戏子者。又皆优人自造科套,非如今日习现成本子,俟主人拣择而日日此伎俩也。即金章宗时董解元所为《西厢记》,亦第是一人倚弦索以唱,而间以说白。至元而始有剧戏,如今之所搬演者。 王骥德《曲律》杂论第三十九,《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》(四),第150页。原版阅读
此处的“剧戏”即我们所说的“戏剧”,“习现成本子”,“拣择而日日此伎俩”者,即按照剧本排练演出也。此外末(生)、旦、净、杂脚色体系的定型,也是通过剧本得以体现的。宋元戏曲脚色的基本定型是我国戏剧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,它反映出戏班规模加大、剧中人物增多及剧情的复杂化,与“以谐谑滑稽供人主喜笑”的、“优人自造科套”的小戏相比,一为“形成”,一为“成熟”,二者判然有别。原版阅读
剧本——即“曲”,不仅在催化我国戏剧成熟的过程中起了决定性的作用,而且还规定了她未来的发展路向。本来,在宋元之前的诸种戏剧中,科白戏较之歌舞戏要多。而“真戏剧”——戏曲的出现,使中国戏剧没有选择形式上更简单的科白戏,而走上诗韵俱全的戏曲的道路,话剧只能靠“进口”。原版阅读
当然,皮黄兴起之后,随着“戏”的成分加大,“角儿制”形成,剧本的作用逐渐被削弱。但这并不能抹煞剧本当年所起过的核心作用。而在20世纪以来的西方戏剧中,以往被视为不可或缺的故事情节、人物对白、性格特征、矛盾冲突等,统统被淡化或被异化,甚至剧本、剧作家都成了可有可无的东西。这是进入后戏剧时代的一种“返祖”现象,不在我们的讨论之列。原版阅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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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上所述,《宋元戏曲史》的缺陷并不在于滥用“戏曲”,排斥“古剧”,而在于对表演艺术的相对漠视和对历史进程中的共时性缺乏认识。欧阳予倩在《中国戏曲研究资料初辑·序言》中指出:原版阅读
以前研究戏曲史的几乎都只注重文字资料,很少关注演出,所以就不够全面。他们多半是关起门来翻书本,很少联系着各剧种的表演和音乐来进行研究;尤其难于结合演出,结合观众,获得比较准确的结论。 欧阳予倩《中国戏曲研究资料初辑·序言》,中国戏剧出版社,1957年版,第1页,文末署“1954年7月”。原版阅读
本文作于1954年,可看成是对王国维最早的不指名的批评。原版阅读
其后的50多年中,除了以往的作家作品研究、戏曲文献研究之外,宋元之前的古剧研究、近代以来的地方剧种研究、戏曲声腔和音乐研究、少数民族戏剧研究、戏曲文物与剧场史研究、戏曲民俗研究、古典戏剧学与戏剧理论研究、古代表导演研究、优伶与戏班史研究、戏剧观众学研究、戏剧脸谱与化妆服饰研究、傩戏目连戏皮影戏傀儡戏研究……都被纳入到中国戏剧史的研究范围之中,不但弥补了《宋元戏曲史》的欠缺,也大大拓宽了任中敏先生所描述的中国戏剧史的外延。原版阅读
需要指出的是:中国戏剧史本应包括话剧在内。早在1933年,吴梅的高足卢冀野撰《中国戏剧概论》(上海世界书局,1933)一书,其第十二章为《话剧之输入》。五年后,徐慕云的《中国戏剧史》(上海世界书局,1938)在卷2《各地、各类剧曲史》第十一章列《话剧》。然而这一情况后来起了变化。《中国大百科全书》将中国话剧与外国戏剧一起分在《戏剧卷》,另立《戏曲曲艺卷》谈戏曲。《戏剧卷》卷前“戏剧”一文云:原版阅读
在现代中国,“戏剧”一词有两种含义:狭义专指以古希腊悲剧和喜剧为开端,在欧洲各国发展起来继而在世界广泛流行的舞台演出形式,英文为drama,中国又称之为“话剧”;广义还包括东方一些国家、民族的传统舞台演出形式,诸如中国的戏曲、日本的歌舞伎、印度的古典戏剧、朝鲜的唱剧等。 《中国大百科全书·戏剧卷》,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,1989年版,第1页。原版阅读
按照这一界定,狭义的“戏剧”不包括戏曲。这本来就是有问题的。而实际上正如陈多所指出的:在许多人的观念里,“不仅‘狭义’的‘戏剧’是指话剧,‘广义’的‘戏剧’也仍然只是指话剧……只有话剧才有资格被称为‘戏剧’”。 陈多《从看不懂“戏剧戏曲学”说起》,《戏剧艺术》,2004年第4期。于是,“‘戏剧’几乎成为话剧的独有名称,许多皇皇通论中国戏剧的著作可以对戏曲只字不提”。 刘祯《20世纪中国戏剧学批判》,《民族艺术》,1997年第1期。原版阅读
陈氏已经分析过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,此处只是想说,我们似乎多少能够明白,20世纪80年代以后出版的那几部戏剧史著作,何以都以“中国戏曲史”为题了,因为它们都没有囊括话剧。而一部完整的中国戏剧史著作,理应包括话剧在内。换言之,中国戏剧史的研究,应当包括话剧史的内容。其实,没有话剧也并不妨碍称“戏剧”。从逻辑上讲,种概念包括属概念,白马、黑马、红马都是马。从中国戏剧史的实际看,一部缺少话剧的戏剧史固然有欠缺(若只研究古代则无问题),而缺少戏曲的戏剧史则是不可思议的。原版阅读
总之,既然“戏曲”是“戏剧”的一部分,既然我国存在着不属于戏曲的古剧、话剧等戏剧形态,既然我们的研究对象如此庞大而繁杂,那么,“中国戏剧史”的称谓当然更符合学理也更符合实际。以此来看,任中敏的两次发难均为完善我国的戏剧理论做出了贡献,只不过以王国维为靶子却是多少瞄错了目标。当然,“戏曲”即使不是“中国传统戏剧文化的通称”,也是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一部分。另从约定俗成的惯性定律来看,这一称谓也难以取消。所以,在正确把握种、属概念的关系,不造成逻辑混乱的前提下,“戏曲”这一概念依然可以使用。 陈多指出,作为学科名称的“戏剧戏曲学”犯了逻辑错误,不科学。参见陈多《从看不懂“戏剧戏曲学”说起》。所论极是,应当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。原版阅读
通过对学术史的回顾和我们的分析,可以明确以下几点:1.“戏剧”是演员装扮角色当众表演故事的艺术形式。2.中国戏剧史是中国戏剧发生、发展并逐步成熟的历史。从历时性的角度看,中国戏剧史可以分为汉代以前的萌芽期,由汉至宋的形成期和宋代以后的成熟期;从共时的层面看,“类人猿”、“婴孩”、“成人”等不同形态,还广泛存在于当下不同区域与族群当中,可以“观今而知古”。3.剧本不是戏剧有无的标志,但却是区分戏剧是否成熟的标志。4.中国戏剧史的研究范围极其广泛,戏剧的历史由历史上的戏剧组成,它涵盖了我国各民族、各历史阶段中的各种戏剧形态。5.“戏曲”是我国最有代表性的一种戏剧形态,但以“戏曲”代指我国戏剧时应谨慎,万勿造成逻辑混乱。原版阅读
以2001年昆曲进入“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”为标志,中国戏剧史的研究翻开了新的一页。在今天,任何一个民族的优秀文化遗产,都已经成为全人类的共同财富。新的国际潮流和学术背景,要求我们以更宽广的视野、更开放的心态、更科学的态度、更严谨的学风,对中国戏剧史进行全方位的、立体的研究。在21世纪,中国戏剧史研究可能获得比其他学科更大的突破,王国维等前辈所开创的中国戏剧史研究,一定能迎来更加辉煌的明天。原版阅读
第一编 与场上密切结合的戏剧文学史研究第一章 从关汉卿到梅兰芳:“一剧之本”与“表演中心”的戏剧史认知引言:“一剧之本”论的产生原委一、金元杂剧的表演形态与关汉卿们的贡献二、从传奇到昆曲折子戏:剧本与表演平分秋色三、如何评价“梅兰芳表演体系”?四、结论:剧坛的主导者只能归于最优秀的那个人第二章 戏剧文体研究的选题与难题一、剧本体制与各类剧本(一)按性质来分1.掌记本2.案头本(二)从表演场合来分1.宫廷演出剧本2.堂会演出剧本3.仪式剧剧本(三)从形式来分1.连台本2.折子戏二、《公莫舞》性质的再认识(一)(二)(三)三、敦煌写卷中剧本资料检讨(一)1.S.2440(7)写卷2.P.3128号写卷3.S1497、S6923《须大太子度男女》4.《下女夫词》5.《茶酒论》(二)(三)四、唐代“剧本”考辨(一)1.《踏谣娘》和声辞二句2.《苏莫遮》歌辞五首3.舍利佛4.旱税5.《凤归云》二首6.《捣练子》十首7.《酒泉子》敦煌曲8.《浣溪沙》一首(此为敦煌曲)9.《南歌子》二首(此亦为敦煌曲)10.《南歌子》残辞三句(此亦为敦煌曲)11.《酒泉子》“裴氏晖威”(此亦为敦煌曲)(二)(三)第三章 版本流变史与表演嬗变史一、版本形态与表演形态之一——三国戏中关羽的称谓(一)(二)(三)二、版本形态与表演形态之二——以《拜月亭》为例(一)(二)(三)1.不同时代2.不同地域3.不同场合第四章 小说、讲唱文学与戏剧:从演出角度看叙事方式之转换一、小说、讲唱文学与戏剧构成“叙事共生体”二、小说、讲唱文学与戏剧的文体差异三、从演出角度看叙事方式的转换四、从演出角度看叙事方式转换过程中的遗留问题第五章 消解“花”、“雅”,贯通“古”、“今”——作家作品研究的新出路一、“雅部”的衰落与“不完整的戏剧性”之关系二、“花部”的兴起与“完整的戏剧性”的日渐凸显三、“花”、“雅”的融通及其启示
第二编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视野下的中国戏剧史研究第一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戏曲研究的新路向一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研究二、活态形态研究三、价值系统研究四、生态系统研究第二章 现存濒危剧种的认定、保护与研究一、濒危剧种的研究价值二、濒危剧种的认定标准三、濒危剧种的抢救与保护第三章 地方剧种在戏剧史中的地位——以广东汉剧为例一、戏剧史的阅读期待二、地方剧种的崛起及其戏剧史地位三、剧种史研究的方法与目标四、广东汉剧:剧种史研究的一个典型个案五、 演出生态环境的变迁与广东汉剧保护(一)广东汉剧演出生态环境的历史变迁(二)客家戏:广东汉剧的现状与定位(三)改“官”为“客”的可行性论证(四)广东汉剧改革的现实意义第四章 白字戏的戏剧史价值及其作为非遗的保护问题一、白字戏及其学术价值二、白字戏研究史述略(一)白字戏整体概述性文章(二)白字戏剧目音乐整理(三)白字戏戏班、艺人及海陆丰演剧生态等三、研究思路与方法(一)研究方法(二)挖掘与选用材料四、从白字戏看我国乡土祭祀戏剧及其遗存五、乡土祭祀戏剧与中国戏剧史研究(一)学术界对祭祀戏剧的研究及其意义(二)对以文学为本位的正统戏剧观的反思六、关于乡土祭祀戏剧的保护问题第五章 黔西北跳花灯的戏剧史价值一、花灯研究的价值和意义二、黔西北金沙农村跳花灯习俗的人文生态环境三、黔西北金沙农村跳花灯习俗在史志记载中的地位四、黔西北金沙农村跳花灯习俗的现状五、黔西北金沙农村跳花灯习俗的戏剧史研究价值(一)黔西北金沙农村花灯是原始宗教祭祀歌舞仪式的遗留(二)黔西北金沙农村花灯作为原始宗教祭祀歌舞仪式的戏剧史研究价值
第三编 拓展新的学术空间:戏剧的口传心授研究引言:口传心授研究对重写戏剧史的意义第一章 何谓“口传心授”?一、戏曲“口传心授”的含义二、“口传心授”的教学原理(一)口耳相传、口传身授(二)以心传心(三)“口传”与“心授”的关系第二章 口传心授的必然性一、艺人文化素质的低下与文本的缺乏二、戏曲表演艺术的“活态性”三、表演“诀窍”的非直观性四、戏曲角色扮演的本质与形神兼备的美学追求第三章 口传心授的局限性一、剧目与技艺的失传(一)失传与戏曲传承较少使用或不使用文字剧本有关(二)失传与戏曲口传心授的个体性有关二、曲词的讹传三、口传心授对剧种面貌的影响(一)表演粗糙(二)音韵讹误(三)语言鄙俚第四章 口传心授与艺人的文化学习一、艺人的文化素养与艺术表演的关系(一)文化修养与音韵、剧词的修正(二)文化修养与艺术表现能力二、艺人的文化学习活动(一)家班和科班中的文化教育(二)艺人与文人的交游三、文化学习对口传心授的矫正第五章 口传心授与文本传承一、脚本(一)脚本的存在形式(二)脚本在戏曲传承中的使用情况(三)脚本在戏曲传承中的意义二、艺人的表演经验三、其他剧本和戏曲表演理论(一)纠正俗传戏曲的各种讹误(二)指导人们的戏曲学习(三)保存戏曲表演艺术和传统规制小结
第四编 古剧研究的思路和方法引言第一章 如何发现并研究古剧的“新材料”一、秦傩研究中的新材料(一)秦傩及相关传世文献(二)秦简《日书》中的傩仪史料(三)秦傩源流试析小结二、秦汉假人傀儡戏研究中的新材料(一)相关材料的判断(二)新史料基础上的述论小结第二章 如何利用“新角度”研究古剧一、“官联”与周大傩仪研究(一)周傩及官联的基本情况(二)周大傩仪官联之探索(三)乐官之参与小结二、执事官与东汉禁中大傩仪研究(一)周、汉大傩仪之记载(二)黄门宦者与黄门鼓吹(三)象人和百戏师小结三、胡乐西来与参军戏研究(一)胡乐西来与胡部乐(二)参军戏与胡乐之关系小结第三章“新观念”影响下的古剧研究一、“演出形态转变”观念下的唐五代参军戏研究(一)唐代参军戏(二)五代参军戏小结二、“演出形态转变”观念下的宋杂剧研究(一)北宋杂剧(二)南宋杂剧(三)余说三、“假面戏群”概念与中古假面戏研究(一)假面歌舞群与假面戏群(二)假面戏群的其他个体(三)假面戏群与中古诸戏之关系(四)假面戏群的特征第四章 唐代曲戏关系试探一、曲戏同名共存现象二、同名共存的原因三、余说
第五编 跨学科与比较戏剧研究第一章 作为民俗的戏剧与戏剧中的民俗一、戏剧是民俗的组成部分二、戏剧的民俗功能三、从学科交叉到学科融合四、把戏剧作为俗文学研究五、建立戏曲民俗学的必要性第二章 元杂剧《桃花女》女权意识初探一、元杂剧《桃花女》及其流传二、《桃花女》杂剧是对男权社会的反动三、民间视界中的周公及其“周公之礼”四、桃花女故事产生及流行的原因第三章 关于中西戏剧交流的个案考察与理论阐释引子一、西方人想象的“中国公主”:《图兰朵》的今生前世二、《赵氏孤儿》的被理解与被误解三、《新茶花》对《茶花女》的背离及其剧场效果五、契合与背离:中西戏剧交流的双重变奏第四章 海峡东岸的中国戏剧史研究及其对大陆的启示一、初辟榛莽、薪火相传二、中流砥柱、开疆辟土三、头角峥嵘、多元发展四、台湾戏剧研究的特色第五章 国际视野与中国戏剧史研究一、英语世界的中国戏剧史研究二、日本的中国戏剧史研究三、韩国的中国戏剧史研究附录:金元杂剧与祭祀仪式——康保成教授与田仲一成教授对谈录参考文献后记